| 索引号: | 769049516/202212-00007 | 信息分类: | 环评审批信息 |
|---|---|---|---|
| 发布机构: | 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
| 文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2022-12-14 | ||
| 名 称: | 《申集镇速效全营养有机配合物仿生肥集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关键词: | 审批前公示 | ||
| 索引号: | 769049516/202212-00007 | ||
|---|---|---|---|
| 信息分类: | 环评审批信息 | ||
| 发布机构: | 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 ||
| 生成日期: | 2022-12-14 | ||
| 名 称: | 《申集镇速效全营养有机配合物仿生肥集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2022-12-14 |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 文 号: | |||
| 关键词: | 审批前公示 | ||
《申集镇速效全营养有机配合物仿生肥集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申集镇速效全营养有机配合物仿生肥集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5816027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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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申集镇速效全营养有机配合物仿生肥集成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申集镇甄集村 |
| 建设单位 |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显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0m2,总建筑面积约19797.23m2,建设生产车间、发酵车间、仓储车间、科研楼、辅助设施用房等,采用菌菇渣、畜禽粪便、餐厨垃圾、草木灰、生物菌剂等加工生产微生物系列有机肥,年产10万吨速效全营养有机配合物仿生肥、菌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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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发酵车间原料堆放、发酵恶臭气体,有机肥粉碎、筛分、混合配比、造粒、烘干、冷却过程产生的粉尘,有机肥生产过程散发少量臭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发酵车间为封闭结构,原料堆放、发酵恶臭经负压收集送至2套除臭洗涤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同时在发酵车间外喷洒生物除臭剂处理收集不完全的无组织废气,有机肥生产车间在有机肥粉碎、筛分、造粒、包装及暂存过程中释放少量的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臭液喷洒除臭;针对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各池体均为封闭构筑物,对废气排气口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无组织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要求。有机肥粉碎、筛分、造粒、烘干、冷却等粉尘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和风机收集分别引入3套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发酵冷凝水、生物除臭洗涤塔排水以及初期雨水,项目采用的畜禽粪便为经养殖场所初步脱水后的湿粪渣,进厂后不需要进行脱水,无粪污固液分离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采用“调节+厌氧+好氧+沉淀”工艺,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田作物要求,用于项目地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 主要为粉碎机、筛分机、造粒机、翻抛机、包装机、输送机等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95dB(A)。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4、固废 固废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污水处理污泥,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以及设备维修产生废机油、含油废抹布等。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定期清理全部返回生产工序;污泥清理转至有机肥生产区进行好氧发酵,制成有机肥;包装袋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包装桶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设备维修产生废润滑油和含油废抹布、废棉纱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废棉纱手套属于豁免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项目编码2205-340322-04-01-464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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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