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开发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2-12-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2年11月2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0418-6583703
通讯地址:辽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路173号(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邮 编:123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阜新市金回报废汽车拆解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燃油类、新能源)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阜环开审表【2022】12号.doc |
2022-12-13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