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财产处置公告
2022-12-12 20:09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财产处置公告
2022年4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2)京01破申1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沃汽车”)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指定宝沃汽车清算组为宝沃汽车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2年11月29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宣告宝沃汽车破产。管理人依法对宝沃汽车相关财产进行处置。
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于2022年12月28日10时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周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主要包括机器设备、IT设备、工装模具及辅助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清单详见附件)
评估价:94,895,283.60元;起拍价:94,895,283.60元;保证金:185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或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管理人及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本案管理人、本案的网络拍卖平台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保证金交纳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也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竞价须知》、《标的物调查表》、附件等竞买文件,报名前完成现场看样并提交签署的《现场踏勘确认函》(详见附件),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均可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价。竞价保证金金额较大,建议意向竞买人考虑银行付款限额要求,提前1-2天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价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页面的相关准则。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报名,并及时完成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
本次拍卖所涉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均建设、安装或存放于场地方的房屋土地内,部分设备、设施附着于场地方的设备、设施上,有意看样的意向竞买人需提前3天联系管理人,提出看样预约申请。管理人将与场地方沟通后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安排看样。
意向竞买人看样时需遵守届时的疫情防控政策。意向竞买人需按照管理人提前通知的时间和防疫政策要求,委派不超过2人前往现场踏勘,佩戴口罩并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检验健康码、测温、消毒、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的,管理人有权拒绝意向竞买人看样,相应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咨询及看样联系人:于律师,刘律师,电话:15526846918,18001106958。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风险提示
1、标的物特别说明
(1)本拍品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存放在密云及沙河两处,主要包括:机器人、焊机、夹具、检具等机器设备,电脑、工作站、服务器、打印机等电子设备;污水处理站、厂区管网工程、电缆工程、天然气管道等辅助基础设施;以及尚未完成验收的设备安装工程相关设备。
本拍品大部分已设置抵押,抵押权人同意管理人处置有关财产。
(2)本次拍卖所涉财产均以现状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承诺资产的质量、状态以及功能,不排除部分资产因技术限制等原因存在无法合理使用的可能。如有第三方远程控制导致买受人无法合理使用的,买受人依法自行解决。
(3)宝沃汽车原为租赁场地经营,本次拍卖所涉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均建设、安装或存放于场地方房屋土地内,部分设备、设施附着于场地方的设备、设施上,需要买受人自行拆除、搬离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拆除的人工、运费,以及使用相关能源、工具费用等。
由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在与场地方资产附着的情况,管理人已协调场地方同意买受人拆除,但买受人不得损坏场地方的原有设备设施,如有损坏,买受人需按照其书面通知的合理期间完成修复,如造成其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部分设备设施留存有大量生产废液废料,如电泳废液、磷化废液、危险废物、污泥等,买受人应自费予以清理并达到环保要求。涉及危险废物处理的,应委托专业机构处理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上述危废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45日内处理完毕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买受人怠于处置或者处置不合格的,管理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置,处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涉及的大量IT设备存放在不同厂区的不同办公楼宇内,其中有部分淘汰的废旧设备,职工离职后交回企业的设备因无法一一验核,可能存在物理损坏,无法保证设备外观完好,亦无法保证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管理人就留守人员使用的23台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及工作站)保留持续使用的权利,至破产程序终结后60日内移交。
(6)管理人未接管到本次拍卖的宝沃汽车设备设施包括各类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等资料,买受人对此知悉并承诺自行处理,不因设备使用与维护等问题主张任何权利。
2、竞买人竞拍前应查看标的物并就所了解标的物状态自行决定是否竞买,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视为已查看标的物并对标的物状态无异议,成交后不得以标的物质量、性能等任何原因拒绝支付价款或交割。
3、本次拍卖价格为人民币不含税价,买受人应另行按照宝沃汽车的适用税率13%(如税率调整则据实结算)承担增值税,与上述拍卖成交款一并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管理人依法向买受人出具增值税发票。
本次拍卖产生的其他相关交易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13层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交易合同等文件。
5、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45日内将资产包内所有资产搬离并自行承担拆除运输费用,超出该规定期限未能搬离的,买受人应按场地方要求支付场地占用费。如未能按时搬离且未支付场地占用费的,提示买受人存在标的物被管理人或场地方处置的法律风险。因标的物未能按期搬离导致发生的一切风险(含所有者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成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自买受人悔拍之日的次日起可以再次就拍卖标的发拍,即重新处置,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有剩余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管理人。重新处置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处置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将予以追偿。情形包括: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款、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
(3)买受人逾期将标的物运离现存放场所的。
七、拍卖余款
意向竞买人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款,由北交互联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差额)及相应税费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5日17点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账号:0200048439200288057
未能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发起原路径返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为准。
八、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北交所收取。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5日17点前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九、成交结果公示
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名称/姓名、竞买号等信息。
十、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标的物调查表》等竞买文件。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电话:于律师15526846918;刘律师18001106958
北交所联系电话:张经理 010-83143102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转3
法院监督电话:史法官010-59891463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