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0988100、8098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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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5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示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扬州邦辉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
生态科技新城 |
扬州邦辉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
扬州市兴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扬州邦辉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日用杂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等工作。公司拟投资 300 万元,租赁扬州市新胜旅游用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拌料机 5 台、卧式注塑机 7 台、立式注塑机 12台、塑封机 3 台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000 万支牙刷、32000 万支牙线及 638 万个牙线包装盒的生产能力。 |
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7日在扬州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诚信守法承诺 |
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产生其他工艺废水。企业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新胜旅游用品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注塑、注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相应要求。 3、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冷却塔、空压机、拌料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通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照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建设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固废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并建立转运台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