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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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
浙GU8065车辆(不含汽车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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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依据 |
委托合同及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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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权证情况 |
1、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交强险保单4、原单位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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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现状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价格鉴定基准日 |
2022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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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1把 |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
2007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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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委托方停车场 |
配置情况 |
以实际交付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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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显里程/公里 |
197849 |
强制报废时间 |
2027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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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险终止日期 |
2023年11月4日 |
年审有效期至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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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型号 |
帕萨特牌 |
违章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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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说明 |
起始价 |
6000元 |
保证金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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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500元 |
佣金 |
成交价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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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保证金 |
3000元 |
优先权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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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保留价 |
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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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情况 |
标的物外观良好,漆面、内饰老化;轮胎磨损一般,停驶时间较长,接电后发动机工作正常,未能进行路试;车辆内部隐性信息和损失无法查知,请竞价人自行看样查询,以现场勘查车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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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过户情况 |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竞价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竞价人承担。竞价人在竞价前需自行了解当地车管所及竞价人落户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限牌规定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竞价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至交易机构办理标的物交接及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竞得人须在提车前补交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竞价人应当在提车后及时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或提档外迁手续,从提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下列已过户证明资料送交交易机构。若未在上述规定时间提交过户或提档资料的,过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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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请有意者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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