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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2年12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9 17:06 浏览次数:69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2-12-15 17:06
  • 地区:浙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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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2年12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详情介绍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2年12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时间: 2022-12-0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兴百晟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

套门窗锁具建设项目

长兴百晟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 88 号

总投资 20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1600 万元,流动资金 400 万元),

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 88 号,购置长兴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 1919 平方米厂房作为项目营运用房,并计划新购置高精密强力钢架冲床、高精度数控钻床、全自动攻牙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2022年12月5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huzhou.gov.cn/

xzspxkgs/ffhpsp/zxfj/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金属粉尘经移动式吸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产生量甚小,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次品、金属边角料、清扫收集的粉尘、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给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沾染废油的金属废渣、废乳化油、乳化油废包装桶、黄油废包装桶、废润滑油、润滑油的废包装桶、含油污的废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2600 万米建设项目

长兴丝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鸿业路 358 号

长兴丝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轻纺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拟租用长兴县四方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约 9000 平方米,集聚喷水织机 280 台,并配套打卷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投产后预计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2600 万米。

2022年12月6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huzhou.gov.cn/

xzspxkgs/ffhpsp/zxfj/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少量纤维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织造废水、棕丝及滤网清洗废水一并接入污水管网,经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站处理后回用于本区域内喷水织机织造。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废丝废布、废棕丝及废滤网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纺织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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