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净水材料聚合氯化铝固体采购及服务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净水材料聚合氯化铝固体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招标内容:聚合氯化铝采购一览表
货物 |
规格 |
使用单位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采购量 (吨) |
备注 |
聚合氯化铝 (固体)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GBT22627-2014)的要求 |
重庆市豪洋水务有限公司所属巴南、武隆、涪陵、石柱、南川5个排水公司 |
南川东城污水处理厂 |
南川区工业园区 |
18 |
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
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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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清溪厂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清溪镇龙云寺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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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南沱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南沱镇夏家村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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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西沱污水处理厂 |
石柱县西沱镇江家槽西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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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沿溪污水处理厂 |
石柱县沿溪镇滨江社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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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木洞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木洞镇水沟街82号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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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土坎污水处理厂 |
武隆土坎镇官滩村官滩租140号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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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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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本项目中标后,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主合同,并和各个排水公司签分合同。
2.2.供货期:12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供货期内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5.质量保证期(或称质保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短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以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准),自货物到货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签署货物最终验收证书之日起算。
2.6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货物 名称 |
投标人 类型 |
认证书 |
业绩 |
聚合氯化铝 |
生产 企业 |
提供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 |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任意一年内具有国内市政污水行业投标产品销售业绩一个 |
3.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且为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上述证件)。提供生产企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或批复以及安全验收报告或验收意见或验收批复。
3.3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格式自拟)。
3.4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投标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内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用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库房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按时按质按量供货承诺书原件),招标人有权考察上述所列事项得真实性,如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9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并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22年12月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 12月15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五楼监审部。
5.1.1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商务大楼五楼监审部(张老师收,电话17702300610),各投标人因充分考虑邮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予以接收。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大楼五楼
联系人:袁老师
电 话:023-67502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