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
资产处置实施细则》 (盐财资(2019)3号),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经局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按照“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公开、公平、公正;与资产配置、使用相结合”的资产
报废处置原则,同意处置申请
报废固定资产一批:欢迎有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现场踏勘及竞价,现场踏勘和竞价每单位至多2人。
| 局机关 |
1991台件 |
原值8259102.03元 |
已提折旧8259102.03元 |
| 储备中心 |
19台件 |
原值77250.00元 |
已提折旧77250.00元 |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148台件 |
原值2304598.50元 |
已提折旧397898.3元 |
| 盐都分局 |
906台件 |
原值3104491.30元 |
已提折旧3104491.30元 |
| 亭湖分局 |
590台件 |
原值2255841.61元 |
已提折旧2255841.61元 |
| 规划管理监察支队 |
97台件 |
原值347735.00元 |
已提折旧347735.00元 |
| 编研中心 |
8台件 |
原值26580.00元 |
已提折旧26580.00元 |
| 规划展览馆 |
12台件 |
原值46444.00元 |
已提折旧46444.00元 |
| 野保站 |
6台件 |
原值68990.00元 |
已提折旧68990.00元 |
| 林业站 |
55台件 |
原值103040.00元 |
已提折旧103040.00元 |
| 动管中心 |
138台件 |
原值154804.00元 |
已提折旧154804.00元 |
一、参与竞价单位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证照齐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专业资质;
3.信誉度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现场踏勘时间及报名方式:
1.踏勘时间和地点: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至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废旧物资存放点;
2.踏勘现场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证明、个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等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留存);
| 单位 |
现场踏勘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局机关 |
柏 华 |
0515-88187119 |
| 储备中心 |
王晓媛 |
18705115502 |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董 飞 |
18705109366 |
| 盐都分局 |
薛文君 |
18796507599 |
| 亭湖分局 |
王 鹏 |
15950203695 |
| 规划管理监察支队 |
蒋洪甲 |
15351553531 |
| 编研中心 |
刘舒舒 |
18351280218 |
| 规划展览馆 |
徐 艳 |
15895198811 |
| 野保站 |
田 伟 |
13770021911 |
| 林业站 |
姜鸿爱 |
18805119875 |
| 动管中心 |
傅成来 |
18752230708 |
三、开标时间、地点:
2022年12月23日下午15:00时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东会议室举行,过时不候。
四、投标人须知:
1.竞购保证金2000元,最高报价确定中标单位。中标方在中标后以各种理由反悔,投标保证金不退。未中标者开标后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
2.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数据存储配件已由我单位拆除。
3.中标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4.投标人中标后,由中标人自行安排,装车、运输等,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5.开标后当日内一次性向各单位财务部门交完中标款项,中标人需在2022年12月30日17:00前必须搬运完所有处置资产。
6.中标人在搬运、装卸、运输等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期间所发生的人员伤害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与我局无关。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