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单位:泰州市姜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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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旧路旧桥拆除废旧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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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出)让方 |
泰州市姜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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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出)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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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时间 |
起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10时至2022年 12月 26日 15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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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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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预展 |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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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预展地点:白马镇姜高公路一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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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出)让形式 |
一、本次转(出)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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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自行综合考虑报价,现场不再报价。竞价人将竞价文件盖公章密封装于档案袋内,封口处盖公章。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交给代理机构,竞价现场宣读各家报价,竞价文件中最高价成交,若最高价相同的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则通知现场摇号。(竞价文件格式,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2、交易结果将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3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无异议后,竞得人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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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概况 |
概况: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旧路旧桥拆除废旧物资包含旧路、旧桥废旧物质、旧波形护栏等。 1、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联系人:陈先生 19975158797 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2、转让方应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3、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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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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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值 |
399.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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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说明 |
一、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三、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代理机构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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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99.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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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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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确认 |
一、交易结果将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3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无异议后,竞得人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 二、《成交价格确认单》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款项(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按苏价费〔2017〕231号收费标准由中标人交纳,代理费按1万元收费)。 三、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价格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 四、资产处置完成后,将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价格通知书》交至交易中心备案,备案时需将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公证费等相关款项打款凭证(或其他证明)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提供。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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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其他要求: ①拆卸的旧材料和建筑垃圾必须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撤离现场,不得在项目现场搁置摆摊出售。转让方不提供建筑垃圾和旧材料的堆放场地。 ②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需注意安全作业,由于受让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③严格执行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文明城市创建、扬尘管控、建筑垃圾处置等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费用。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格式自拟,报名时须提供):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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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该处置中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合同签订按照转让方进度要求完成清理标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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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金额:100万元(网银或电汇或保函或保证保险)。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挂牌竞价。 保证金帐户名称:江苏锴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泰州新区支行 帐号:1115020909000039515。 三、注意事项: 1、采用网银或电汇须从其公司基本账户缴纳; 2、保证金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有效期不少于60日历天,受益人:泰州市姜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转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转(出)让方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网银或电汇)。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的,需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代理机构领取。 3、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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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材料 |
一、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保证金缴纳凭证(汇款回执单或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原件) 4、本公告要求的承诺书(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二、上述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提交给代理公司,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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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须知 |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方式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2022年12月26日15时30分。 四、竞价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竞价文件:竞价人将竞价文件盖公章密封装于档案袋内,封口处盖公章。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交给代理机构,竞价现场宣读各家报价,竞价文件中最高价成交,若最高价相同的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则通知现场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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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中标人按照苏价费201723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五、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竞价。否则转让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竞价,须在竞价前向转让方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六、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姜堰区公共资源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否则中心有权将其列为黑名单、拒绝其在中心的各种交易行为。 七、其他特别情况,由转让方会同财政等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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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转让方 |
泰州市姜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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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邓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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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523-882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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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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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
江苏锴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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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于建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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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523-8687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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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9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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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1.doc
承诺函.doc
评估报告.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