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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703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一批积压物资转让项目 标的6:碳钢配件

发布时间:2022-12-08 18:22 浏览次数:135
  • 类别: 废旧物资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2-12-13 18:22
  • 地区:辽宁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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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703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一批积压物资转 详情介绍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N2022DF102577 监测编号 GR2022DL1001457
    标的名称 (2022年第703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一批积压物资转让项目 标的6:碳钢配件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万元) 0.3
    挂牌日期 2022-12-08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2-16
    现场展示时间 2022-12-08至2022-12-16 (公告期内)
    网络竞价时间 2022-12-20 (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0日10:00,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0日11:00,加价幅度:人民币0.001万元及其整数倍。)
    统一展示时间 2022-12-13至2022-12-13 (2022年12月13日13:30,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大庆炼化公司2号岗。 根据转让方防疫政策,意向受让方需凭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入场展示,每位意向受让方只允许派出不超过两人出场参与展示,行程卡含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无法参与现场展示。))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信息
    资产概述 本项目各标的转让底价为单价,转让方式为分别转让。成交后交纳预估交易价款,实际交易价款根据最终交接情况确定进行结算,转让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实际称重以转让方过磅重量为准。
  • 交易条件
    挂牌公告期 7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采取支付预估交易价款的方式,实际交易价款以交接称重为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2、本项目转让价格包含增值税。3、交易服务费在交接完毕后统一结算,从受让方交至大连产权交易所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交至大连产权交易所。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由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咨询报告》北方亚事咨评字[2022]第01-175号。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2) 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价款的5%标准执行,由受让方承担,在交接完成后,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4)知悉并同意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具有受让转让标的的资格。(5)知悉并同意本项目交易方式、交接方式、结算方式和交易价款计算方式、交易服务费计算方式等规则。(6)知悉并同意按照本项目公告和《网络竞价须知》确定的规则和流程参与各项交易活动。(7)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预估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预估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保证金。(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预估交易价款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预估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9)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预估交易价款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转让标的资产交接并完成交接称重,具体交接重量以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为准。在交接过程中,当交接额度预计超过预估交易价款对应的额度或履约保证金对应的交易服务费额度时,受让方应当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通知补交预估交易价款或履约保证金。(10)知悉并同意在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持转让方出具的《资产交接单》、《项目验收单》至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服务费结算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大连产权交易所无息返还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履约保证金(如有)。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预估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转让方/出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出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转让方/出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姜国骅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230607X06584158B 经营规模 大型
    内部决策情况
  • 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刘先生
    咨询电话 13898711111 0411-65851241(工作时间8:30-17:00)
    项目报名 王先生
    报名电话 0411-65850566(工作时间8:30-17:00)
    现场报名地址
    网上报名地址
  •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 其他附件材料
    明细表 查看附件信息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大连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大连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该项目及受让/投资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投资方如对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和受让方/投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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