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顶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顶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顶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升路397号303室(东经113°56′2.317″,北纬22°54′56.828″)。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350m2,建筑面积1350m2。项目主要从事电器类注塑塑胶件的加工生产,年产电器类注塑塑胶件140吨。建设单位于2022年4月委托深圳市林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顶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9月21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2]11843号),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1900MA57D89B21001Z)。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顶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令荣;
联系电话:1363290489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升路397号303室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1混料、破碎工序
项目混料工序将塑胶粒与破碎后的粉状塑胶料进行投料,由于混料机为密闭式,破碎后的粉状塑胶料在投料以及开盖过程中会外逸少量的粉尘。项目粉尘产生量较少,可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可使粉尘浓度小于1.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1.2注塑成型工序
项目在注塑过程需要对ABS塑胶新粒、PC塑胶新粒、PP塑胶新粒、PC/ABS塑胶新粒、色母粒进行高温加热,加热温度为250℃左右,低于ABS塑胶新粒、PC塑胶新粒、PP塑胶新粒、PC/ABS塑胶新粒的分解温度,同时据有关资料,二噁英产生的条件为400~800℃,因此,加工过程塑胶料不会分解出单体,也不会产生二噁英,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约有15%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过加强车间管理后,可使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浓度小于4.0mg/m3,无组织排放在厂界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的要求,在厂区内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1.3臭气浓度
项目注塑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异味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废气处理设施治理后与注塑工序有机废气一同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和加强厂区四周绿化种植等综合措施后,可降低车间内的恶臭气味浓度,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40000(无量纲),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2、水污染源
2.1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氨氮、LAS、TP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2.2 注塑冷却水
项目在注塑工序需要使用冷却水,冷却用水为普通自然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3、噪声源
本项目的产噪设备主要有普通生产设备、冷却塔、空压机等,参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手册》和《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噪声级在60~85dB(A)之间。
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项目南面厂界噪声排放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要求,项目东面、西面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要求,项目附近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这说明本项目各产噪设备在采取合理的消声隔音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在接受范围。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1)一般固体废物
①塑胶边角料
项目在去边料工序塑胶边角料产生量为原料用量的1%,项目ABS塑胶新粒、PC塑胶新粒、PP塑胶新粒、PC/ABS塑料新粒、色母粒为140t/a,则塑胶边角料产生量为1.4t/a,经破碎机破碎回用于生产当中。
②废包装材料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包装袋,根据企业提供资料,ABS塑胶新粒、PC塑胶新粒、PP塑胶新粒、PC/ABS塑料新粒、色母粒为140t/a,包装规格均为25kg/袋,年产生5600个包装袋,每个包装袋约重0.05kg,则废包装袋产生量约0.28t/a,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①废空压机油罐
项目空压机油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空压机油罐,项目空压机油用量为0.01t/a,采用罐装,每罐装的空压机油量为10kg,则产生的废空压机油罐1个,每个废空压机油罐重量约1kg,则废空压机油罐产生量约0.001t/a,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②废空压机油
项目空压机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空压机油,空压机油每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0.01t,合计废空压机油产生量为0.01t/a,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③废火花机油罐
项目火花机油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火花机油罐,项目火花机油用量为0.01t/a,采用罐装,每罐装的火花机油量为10kg,则产生的废火花机油罐1个,每个废火花机油罐重量约1kg,则废火花机油罐产生量约0.001t/a,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④废火花机油
项目火花机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火花机油,火花机油每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0.01t,合计废火花机油产生量为0.01t/a,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⑤废切削油罐
项目切削油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切削油罐,项目切削油用量为0.01t/a,采用罐装,每罐装的切削油量为10kg,则产生的废切削油罐1个,每个废切削油罐重量约1kg,则废切削油罐产生量约0.001t/a,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⑥废切削油
项目火花机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切削油,切削油每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0.01t,合计废切削油产生量为0.01t/a,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⑦含油金属碎屑
项目在五金加工过程会产生少量含油碎屑,根据同类企业实际生产经验,项目含油金属碎屑产生量约为原材料总量的1%,项目模具钢用量为2.5t/a,则含油金属碎屑产生量约为0.025t/a,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⑧废活性炭
项目活性炭装置对有机废气吸附一段时间饱和后,需要更换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员工生活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厨余、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0.5kg/人●日×12人=6kg/天,折合1.8吨/年,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市顶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