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12-08
| 项目名称 | 临海市金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49KWP正康木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浙江省临海市白水洋镇建新路6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5000 |
| 建设单位 | 临海市金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金建江 |
| 联系人 | 王国兵 | 联系电话 | 159****7378 |
| 项目投资(万元) | 94.84 | 环保投资(万元) | 0.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2-12-07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利用台州市正康木业有限公司自有厂房屋顶建设249.63KWP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可用于实施光伏发电的屋顶 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装机容量249.63KWP,主要设备有逆变器、太阳能组件、支架等,项目总投资94.84万元(临海市金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自投),电量消纳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总发电量约498.6万度.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固废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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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台州市正康木业有限公司厂房内已有的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无环保措施: 太阳能电池组件清洗废水收集后直接通过浇灌植物排放至外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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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措施: 更换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变压器等设备为一般废物,报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也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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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临海市金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金建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临海市金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金建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23310820000016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