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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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HB2022DF109115 | 监测编号 | GR2022HB1003809 |
| 项目名称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下的一批废旧家具和废旧通用办公设备转让 | 转让底价 | 0.80500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2-12-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2-13 |
| 标的所在地区 | - | ||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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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废旧家具、办公用品 | 计量单位 |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 其他说明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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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2-07 |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标的成交之日起的三天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付清物资成交价款及成交价2%交易服务费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放弃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1 | 1、查勘资产请联系好我平台,由我平台通知各意向受让人自行到资产占有单位查勘资产。 2、资产移交由受让方到随州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交接,所有东西当面点清并签字确认。 3、资产以展示实物的(数量、型号)为准和移交,评估报告只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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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000元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随州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受让方需认可随州方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对该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了解和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随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7、资产移交、转运装卸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8、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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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否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其它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现场勘查说明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300000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20050200000000011 开户行:湖北银行随州高新区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双方按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就高的原则直接签约,其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相关情形是指:(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日内未签订《交易合同》的;(3)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4)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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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评估信息 | |
|---|---|
| 评估机构 | 随州方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28 |
| 评估报告文号 |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先生/詹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22-3283899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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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营业执照(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公司章程(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内部决议文件(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