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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小辉所有的车牌为浙CK213B的汽车评估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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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6日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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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骏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易小辉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已依法委托浙江中瑞江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易小辉所有的车牌为浙CK213B的汽车进行评估。经评估,上述车辆的市场参考价格为33500元。现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向被执行人易小辉公告送达中瑞江南评字(2022)132号司法评估报告。被执行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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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浙CK213B评估报告.pdf 浙CK213B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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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参考价目的资产评估报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
所涉及的1辆汽车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瑞江南评字[2022]132号
(共一册第一册)
浙江中瑞江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中瑞江南
ZRJN
目录
声明.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4
、委托人、产权持有者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4
、评估目的.4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4
四、价值类型.5
五、评估基准日:.5
六、评估依据。.6
七、评估方法.7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8
九、评估假设.9
十、评估结论..1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1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11
十四、资产评估师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12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13
中瑞江南
ZRJN
浙江中瑞江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ZHEJIANGZHONGRUIJIANGNANAPPRAISALCOMPANYLIMITED
声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
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
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
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
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
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坚持独立、客
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法院方提供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依法
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是根据人民法院及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出具,资料和信息的真
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对评估结论构成影响,依据同一标的资产的其他资料或者信息可能得出与
本报告不一致的评估结论。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
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七、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
资料进行了查验。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
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1辆汽车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
所涉及的1辆汽车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瑞江南评字[2022]132号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
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浙江中瑞江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杭
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1辆汽车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1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评估目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对(2022)浙0109执5548号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易小
辉名下的车牌号为浙CK213B的汽车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上述车辆的市
场价值,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提供服务。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
1辆汽车的市场价值,属单项资产价值。评估范围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
价格所涉及的1辆大众牌汽车,目前车辆停放于杭州市萧山区经纬回收停车场。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
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10日。
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论:在本报告所揭示的假设及前提条件基础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10日,杭
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委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伍佰元)。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22年
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充分关注报告
正文中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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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1辆汽车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予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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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1辆汽车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
所涉及的1辆汽车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浙江中瑞江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杭
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1辆汽车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1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者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产权持有者:易小辉
(三)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限制为:委托人及因资产处置而需提交本报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与其
他单位。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者个人不能由于得到
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对(2022)浙0109执5548号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易小辉名下的车
牌号为浙CK213B的汽车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上述车辆的市场价值,为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提供服务。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1辆汽车的市场价值,
属单项资产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1辆大众牌汽车,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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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1辆汽车价值评估项目
号为浙CK213B,目前车辆停放于杭州市萧山区经纬回收停车场。
根据车辆铭牌及资料查询,车辆情况如下表:
| 项目 | 具体情况 |
| 车牌品牌 | 大众牌SVM7167FMD |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车身颜色 | 棕 |
| 车辆识别号 | LSVFV6181F2106390 |
| 发动机号 | 520599 |
| 行驶里程 | 116698KM(具体以实际为准) |
|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 2015年07月14日 |
| 车辆检验有效期止 | 2021年07月31日(逾期未检验) |
| 非现场未处理违法记录 | 根据车辆查档资料,该车辆存在4条非现场未处理违法行为 |
车辆概况:车辆初始登记日期2015年7月,已行驶116698公里(具体以实际为准)。经现场
勘查,该车为自动挡车型,配备有遥控钥匙、行车电脑显示屏、前中央扶手等功能;整体车况较好,
车身外观较好,外观存在轻微别蹭;车内内饰保养较好,方向盘、座椅等物件存在轻微磨损;车
辆能正常启动,因场地和车辆条件限制,动力系统未查实,打开引擎盖后,发动机舱存在积灰。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上述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
(一)价值类型及其选取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
市场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评估专业人员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评
估对象的具体状况及评估资料的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的价值类型。
(二)市场价值的定义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
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22年11月10日。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在考虑经济行为的实现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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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1辆汽车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六、评估依据
本项评估以下列法律、标准、文件、资料为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委托书((2022)浙0109执5548号)。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2、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国家和地方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
4、《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
5、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30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10、《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1、《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3号);
13、《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9)14号。
(四)产权依据
1、车辆查档资料;
2、车辆登记证书。
(五)取价依据
1、汽车厂家提供的各类汽车官方指导价;
2、国家和地方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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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1辆汽车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现行二手车市场价格等参考资料
4、互联网价格信息查询及其他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委托人及相关部门及人员提供的评估相关材料;
2、评估人员现场查勘、清点的资产记录;
3、评估人员现场资产核实、勘测、检测和分析等收集的佐证资料,向委托人了解的车辆现状
情况。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规定,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设备的获利能力,对未来资产带来的净利润或净现金流按一定的折现率折
为现值,作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本次委托评估的为单项资产,无法单独预测其收益,因此不适
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
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
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确定评估值也可首先估算被评估资产与其全新状
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然后用全部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值。公式
为: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本次委托评估的资产,其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无
法客观合理地测算,因此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
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因目前二手市场车辆成交案例较充足,可以取得足够数量及相同
性能可比参照物的车辆,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是可行的。
综合上述原因,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采用市场法
进行评估。
(二)评估方法的介绍
市场法评估车辆的基本公式如下:
V=VXAXBXC
式中V一待估车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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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1辆汽车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一比较实例价格;
A一估价对象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B一估价对象估价基准日车辆价格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车辆价格指数;
C一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A、选择实例原则
①与估价对象属同一供需圈;
②与估价对象用途应相同;
③与估价对象的交易类型相同;
④与估价对象的估价期日应接近;
5交易实例必须为正常交易,或能修正为正常交易。
B、具体测算思路
①选取比较实例;
②选择比较因素,并具体说明估价对象和比较实例的个别因素条件;
③在因素指标量化的基础上,将因素指标差异折算为反映价格差异的因素条件指数,编制
比较因素条件说明表;
④采用各因素修正系数连乘法,求算各比较实例经因素修正后达到估价对象条件时的比准
价格;
对比准价格进行分析,确定市场法测算结果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项资产评估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4日,分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如
下:
(一)接受委托
与委托人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
分析和评价,接受委托,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确定项目负责人,组成评估项目组,编制评估
计划;辅导产权持有者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所需资料。
(二)资产清查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由本公司评估专业人员进行逐项核实;
2、本公司评估专业人员对申报的实物资产进行现场勘查核实并作有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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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受你单位的委托,我们对你单位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所涉及的单项资产,以2022年11
月1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
我们承诺如下:
、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选用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非法干预并独立进行。
资产评估师签名:
资产评估师签名:
2022年11月24日
中瑞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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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
杭财资客案2018]38号
备案公告
浙江中瑞江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各
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6号令)《浙江
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企(2017]92)
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各案。
一、资产评信机构名称为浙江宁瑞江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为营奕。
三、资产评估机构的股东的基本情况,中报的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各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各案信息管理系统,可
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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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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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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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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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100500016围称型
会
范
社
营
统类经名经
lppraisal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登记卡
(评估机构人员)
姓名钟启明
性别:男
登记编号:33190107
单位名称:浙江中瑞江南资产评信
有限公司
初次执业登记日期:201907-25
年检信息:通过2022-03-30
扫描二维码,查询评估师信息
所在行业组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本人签名:启明
本人印鉴
日期:2022-
0013
资产评估师信息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官网查询地址:httpccn
人
国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登记卡
评估机构人员
姓名:楼红英
记编号:33140060
单位名称:浙江中瑞江南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
初次执业登记日期2014-12-03
年检信息通过(2022-03-30
所在行业组织
中国资产评估协
本人签名
本人印鉴
期202
00
师信息以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宣
官网查询地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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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编号 | T编号 | 194 | 2-9-1 | 3-9-4 | 2-- | 9-9-4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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