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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看守所所属市看守所大门外西100米刘岭路路北仓库用房一年期租赁权转让

发布时间:2022-12-06 22:42 浏览次数:92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2-12-10 22:42
  • 地区:山东 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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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看守所所属市看守所大门外西100米刘岭路路北仓库用房一年期租赁权转让 详情介绍
枣庄市看守所所属市看守所大门外西100米刘岭路路北仓库用房一年期租赁权转让
项目名称:

枣庄市看守所所属市看守所大门外西100米刘岭路路北仓库用房一年期租赁权转让

项目编号:

LNGZ2022-123

挂牌价格:

78.05971万元

挂牌日期:

2022-11-29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2-12 17:00:00

所在地区:

山东省 枣庄市 市中区标的名称:枣庄市看守所所属市看守所大门外西100米刘岭路路北仓库用房一年期租赁权转让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LNGZ2022-123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市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78.05971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产权隶属:市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枣庄市看守所所属市看守所大门外西100米刘岭路路北仓库用房一年期租赁权转让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北京正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枣庄市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2022-11-21

评估基准日:2022-10-19

评估报告文号:[2022]第VA号评估报告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78.05971万元/年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枣庄市看守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0400088907220T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市中区

注册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刘岭路1号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江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高女士

转让方联系电话:0632-8836876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23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10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lncqjyzx@163.com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标的位于枣庄市看守所大门外西100米、刘岭路路北,出租范围为车库建筑面积72平方米,看守所闲置用房建筑面积657.53平方米,院内土地面积4070.47平方米。租期一年。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予拆分,出租标的以现场真实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承租方承担成交后因租赁产生的所有费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房屋内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3、资产清单详见北京正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2]第VA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出租方批准。 2、承租方只拥有转让标的的使用权。租赁合同到期后若不再续签,或者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承租方投资的设施设备等在不损坏甲方设施的情况下,15日内自行拆除搬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对改造装修等不便于自行拆除或已形成附合的项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需合法经营,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如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4、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清年租金后,租赁房屋2023年1月15日之后交付使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6、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成交后承租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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