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隆华塑料制品有限
公司年产塑料板材3000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9119632
传 真:022-69119626
通讯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塑料板材3000吨生产线项目 |
天津隆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宁河现代产业区海航西路 8 号 |
天津绿科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150万元,在天津市宁河现代产业区海航西路8号,租赁新幕铝业(天津)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年产塑料板材3000吨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2530.57m2,建筑面积2530.57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塑料板材3000吨。 |
1、废气: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软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造粒工序上料和混料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挤出、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产气点上方集气罩+软帘收集;防静电处理废气经涂布机上方集气罩+软帘收集;防静电处理后热风烘干工序废气经烘道进、出口上方集气罩+软帘收集,上述收集到的废气由引风机+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造粒直接冷却水定期清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定期更换;挤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定期更换与沉淀后的刀具打磨废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宁河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防静电液桶、含油沾染废物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打磨槽渣、造粒冷却水槽捞渣、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2.11.25 — 2022.12.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