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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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AH2022DF107517 | 监测编号 | GR2022AH1001060 |
| 标的名称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处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260 |
| 挂牌日期 | 2022-11-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28 |
| 资产概述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处一批报废资产,主要包括变压器、提升机、高压开关柜、变电站等。 2、转让标的所在地:安徽省宿州市。 3、此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 | ||
| 产权隶属关系 | 省属 | ||
| 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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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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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处一批报废资产 | 计量单位 | 一批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 其他说明 | 暂无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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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 易 条 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1-15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受让后不得对转让标的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提出异议。 3、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不计息),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安全保证金”后,转、受让方开始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后20天(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场等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每拖延一日,受让方须按标的转让价款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有权从“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5、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拆除、运输和清场工作,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运输和清场全过程所有费用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6、拆除、运输和清场工作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库区内规章制度并签署转让方制定的安全责任承诺书,受让方须使用库区内部吊装车辆对标的物进行吊装,并在现场勘察时对吊装费用进行书面确认,成交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除转让方指定的部分超宽、超高的标的物允许使用明火切割方式进行分解外,受让方不得对其他标的物使用明火切割方式进行分解。受让方在库区内切割转让方指定的部分标的物前,需先拟定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措施并提交给转让方,待转让方审核通过后,受让方再组织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工入场进行分解作业并做好消防准备。转让方仅允许受让方使用明火切割方式将直径3.0米(不含)以上的提升机卷筒分解至可运输的状态,且不可连续分解或现场加工。 7、受让方须自行解决运输、清场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9、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3%。 10、标的成交后,转、受让方按转让价款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 11、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现场勘查联系人:李明明;电话:177752060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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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书; (2)《现场勘查确认单》;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 (4)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6)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完成受让申请登记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aaee.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 4、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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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保 证 金 设 定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90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登记就交纳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83413010000101491009774 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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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处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泰路西侧66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支浩飞 |
| 注册资本(万元) | 164,660.190000 |
| 经济类型 | --请选择--非国有企业其他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国资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外资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请选择--全民所有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体所有制其他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
| 所属行业 | 暂无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300704990962Q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关于报废设备处置的申请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姚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2871617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yaowenjing@aaee.com.cn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2105 |
| 其他附件材料 | ||
|---|---|---|
| 现场勘察确认单 | 查看附件信息 | |
| 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 查看附件信息 | |
| 标的图片 | ||
|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 ||||
|---|---|---|---|---|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 除以上材料外, 意向受让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 现场勘察确认单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 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 补录披露信息 | |
|---|---|
| 无 |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