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2/2022-221374
- 组配分类:
- 项目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2-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乐清市湖雾镇山塘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2-12-05 11 : 06
|
|
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湖雾镇山塘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2〕191号批复乐清市山塘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为其子项目。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乐清市湖雾镇山塘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批稿)》和《乐清市湖雾镇山塘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乐水函〔2022〕131号),经研究,现将其主要建设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清市湖雾镇山塘提升工程 二、工程规模 原则同意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涉及5座山塘,其中包括除险加固类1座,降等报废类2座,拆除重建类2座。 三、工程等级和标准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本次综合提升山塘属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设计 (一)工程总体布置 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内容,主要建筑物均于原位置进行整治。 (二)主要建筑物设计 原则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方案。 1、山井山塘除险加固 大坝:新建坝顶栏杆及透水砖铺装;上游坝坡铺设预制块护坡,下游坝坡干砌石理砌及护坡土方高挖低填理砌。 溢洪道:边墙加高。 输水设施:原坝下涵管封堵;新增水平洞定向钻放水设施。 新增水位尺、位移沉降等观测设施,管理房原址提升改建。 2、湖台坑1号山塘降等报废 大坝:原大坝220.00m以上部分坝体挖除,开挖料用于上游坝坡平整;新建上游坝坡干砌石护坡及方脚。 溢洪道:原溢洪道整治提升并新建溢洪道导流墙。 输水设施:原坝下涵管封堵;新建长16.9m虹吸管。 3、湖台坑2号山塘降等报废 挖除原坝体及砌体,新建4.8m重力式曲线跌水拦水堰坝,并对库区进行清淤。 4、岩门头山塘拆除重建 拆除老土石坝,新建砼灌砌石重力坝,坝顶高程为262.00m,坝顶宽度为3.00m,最大坝高为18.50m,上游坝坡铅直,下游面高程258.44m以下坝坡为1:0.8;溢流坝段长8.0m,采用WES堰型,坝段顶部设置人行桥一座,宽3.0m,为单跨结构;坝内预埋钢管作为大坝放水设施。 新建大坝水位尺及位移沉降观测设施,现状管理房原址提升改建,并对库区进行清淤。 5、三块岩山塘拆除重建 拆除老土石坝,新建砼重力坝,坝顶高程为215.80m,坝顶宽度为2.5m,最大坝高为10.30m,上游坝坡铅直,下游面高程212.07m以下坝坡为1:0.8;溢流坝段长6.0m,采用WES堰型,坝段顶部设置人行桥一座,宽2.5m,为单跨结构;坝内预埋钢管作为大坝放水设施。 新建大坝水位尺及位移沉降观测设施,并对库区进行清淤。 五、施工组织设计 原则同意工程总布置方案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六、建设工期 工程计划建设工期18个月。 七、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1262.63万元。资金来源:由乐清市财政统筹解决。 八、其他 1、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审批及报建等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4日 () 乐发改投资〔2022〕267号.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