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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选定智能快递柜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4 10:44 浏览次数:132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2-12-07 10:44
  • 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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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选定智能快递柜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详情介绍
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选定智能快递柜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附件1:项目服务意向书(样式).docx附件1:项目服务意向书(样式).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式).docx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式).docx

附件3:快递柜服务协议(版本).docx附件3:快递柜服务协议(版本).docx

附件4:自行车充电桩服务协议(版本).docx附件4:自行车充电桩服务协议(版本).docx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现授权委托(身份号:,手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的一切事宜。致: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样式)
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n \n \n \n
\n法定代表人\n居民身份证复印件\n
\n \n \n \n \n
\n被授权人(授权代表)\n居民身份证复印件\n
\n
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选定智
能快递柜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我司在管小区德荟花园,现公开挂网选定智能快递柜项
目服务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各小区住户情况:
小区位置户数(户)备注
德荟花园广东省广州469预计2022年
市天河区健12月份交楼,
明四路与天以实际交楼
坤三路交叉日期为准
口东北方向
我司上述在管小区引入智能快递柜服务商,具体小区、
地点、数量、年限、运营方案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条件
项目底价服务期限用电量备注
德荟花园6000元/2年功率不得服务商须负责
组/年(含超过每组场地硬化以及
电费)130瓦雨棚搭建(服
务商需提供施
工方案并经我
司认可,一组
快递柜占地面
积不得超过8
平方米:具体
安装位置以项
目实际确认位
置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服务方经营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和引起负面反响。
2、实际经营须与报名提交的运营方案一致,签订合同
后,需提交运营方案,经我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意向服务方应确保在报名前对服务项目的所有情况
做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合作项目的现状和公告上所有条件,
并愿意接受项目的现状,一经中选后并签订协议,由项目运
营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四、招商方式:
意向服务方需向我司提交运营方案、企业资料、相关资
质文件等报名资料,经我司审议同意后实施。我司收集不低
于1家意向申请,根据意向服务方数量决定招商方式,具体
如下:
(一)只有1家意向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可实施;
(二)等于或多于2家意向申请,按协议期内总费用最
高价者中选,若出现协议期内最高总费用相同的情况,则通
过抽签的方式确认中选者,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实施;
(三)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
(四)公示期满没有收集到意向申请或经审核后意向方
均不符合条件,择日重新招商。
五、服务公司提交的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项目服务意向书(样板见附件1)
(二)运营方案、企业综合概况说明:
(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照资料;
(四)如果签约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书和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样式见附件2)。
六、报名及递交资料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5日17:00整前,逾期不予受理(如
有调整,另外通知)。此公告即日起挂网5个自然日。
七、联系方式
项目文件获取或其他相关项目合作咨询可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肖良凰19926018353
地址:天河区海安路13号越秀财富世纪广场301房自
编之一A号
八、其它
涉及该项目服务所有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和解释权归广
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1:项目服务意向书(样式)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3:快递柜服务协议(版本)
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
意向服务方:***************公司*意向报价不得低于公告所设底价。*其它:填写表内没有提及的但认为有必要填写的事项,如没有则填“无”。。*工程需求:填写所安装设备需要的环境、设施等现场需求,如没有则填“无”。项目服务意向书
项目 内容
意向服务方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经营品牌
经营范围
服务小区和位置
数量和单位
服务期限 自场地交付之日起计 2 年;
意向报价 人民币 元/台/年(含电费)。
用电功率 不超过130瓦/台
工程需求
其它
备注
日期:2022年月日
乙方:联系电话:19926018353联系人:肖良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越秀财富世纪广场301房自编之一A号甲方: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快递柜服务协议
1.1乙方负责场地硬化以及雨棚搭建(乙方需提供施工方案并经甲方认可)、快递柜的安装与运营,自负盈亏,负责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乙方在甲方管理的小区内安装并运行快递柜共计台。具体安装位置安装数量如下:第一条快递柜安装数量及分布为完善小区相关配套功能,方便甲方管理的小区住户收寄快递,就乙方在甲方管理的德荟花园小区安装快递柜事宜,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
安装小区 安装数量
德荟花园
合计
2.2支付方式:管理费按年度支付,乙方需在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费用到甲方指定账户。后期的缴费期限为每年度的第一个月内,甲方在收到乙方缴费的20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2.1管理费:乙方按每台¥元/年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共计台,每年管理费为¥元(大写:人民币元)。第三条管理费、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本协议期限自2022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共二年)。服务期满后,如乙方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退场,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获得甲方同意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期限,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第二条服务期限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后期对快递柜数量增减调整或位置调整,乙方应予以配合。
3.3乙方开票信息:甲方账户信息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前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导致延期或无法付款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账号:360207230900001812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棠德支行开户名: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3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4.1甲方应为快递柜进出及使用提供必要支持(例如电源);乙方可自主利用智能快递柜依法开展快件收取业务,但不得影响小区的正常秩序。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开户名:开户账号:开户银行:纳税人识别号:
4.7乙方经营过程中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持续持有相应资质证照,乙方经营不能引起住户和政府部门投诉或负面反映,一经查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限期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剩余未履行期限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4.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如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照应付未付费用的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缴纳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协议期内剩余未支付金额20%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留置快递柜至依法变卖折价获得补偿款或乙方还清所有欠付费用之日止。4.5协议期内如甲方不再管理本合同所涉小区,甲方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机器设备搬离或自行与新的小区管理单位签订新的合同,管理费按实际发生结算,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4甲方可根据小区的快递柜实际需求,要求乙方进行加装或减少,乙方需配合。4.3乙方负责场地硬化以及雨棚搭建并自行负责维修维护,快递柜的安装、调试、维护、维修、安保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改变快递柜的安装位置;若快递柜出现故障或损坏的,甲方发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究第三方责任。4.3在装卸、安装、使用、拆除快递柜全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员伤亡、财产损毁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4.2乙方保证每台快递柜功率不超过130瓦,管理费已包含电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电费。但如乙方的机器设备超过合同约定的功率,由此产生的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1任何一方给付对方的法律文件、函件,在到达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时生效。如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变更的,需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未及时通知或联系方式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承担。第六条其他5.1若因受不可抗力、国家政策、政府行为、环境变化或其他原因,使得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或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遭受直接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本协议中止履行;若前述影响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有违本协议目的,本协议终止履行。双方应按智能快递柜系统的实际正常运行时间结算费用。第五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解除4.9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前搬离甲方小区,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搬离的,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将快递柜搬离处理,如由此产生处理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8住户在快递柜内物品丢失、损害,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章):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页为【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签订的《》签字页,无正文。以下无正文。附件:1、廉洁协议书6.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6.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章):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乙方:甲方: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廉洁协议书年月日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室举报。(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投资并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投资并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廉洁建设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三)不准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乙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达成利益默契;(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一)贯彻落实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与乙方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三)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发生行贿行为,经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或甲方纪检机构查证属实,甲方对乙方实施3年的市场禁入。(二)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一)甲方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第四条相关责任(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反映)。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受理部门:纪检室;举报电话:020-38939341;举报邮箱:cywyjjs@163.com;举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越秀财富世纪广场301房自编之一A号。(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本廉洁协议书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六条协议书份数(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一)本廉洁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第五条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年月日年月日
由乙方在甲方管理的位于天河区的德荟花园小区提供“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站”,并负责安装检测、维修保养,安装、检测、维修保养人工及材料费等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充电桩、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遵守甲方小区管理的相关制度。充电站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可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和需求,与甲方沟通协商之后适当增减充电站的投放数量,最终投放数量以双方确定为准。甲方仅提供电源,乙方提供设备需要的电线、电表(电表参数:220V10(40)A单相)、(空气开关带漏电保护器参数:2P+16A、25A或32A,)、灭火设备、摄像头(储存卡式)、自动断电装置并负责安装施工、日常维护。一、基本合作框架为有效解决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问题,防止出现因乱拉、乱接线路板等产生的消防安全问题,创造更安全、更便利的充电环境,为全体小区车主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乙方:甲方: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车充电桩服务协议
3、乙方应在协议期内承担因乙方使用的场地、乙方搭建的雨棚及乙方设施设备自身原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除经鉴定属人为事故外)。凡是机器设备自身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若为使用者不按规范使用不当的,及受用电池设备质量问题的,由使用者自行承担损失。2、乙方提供的设备,由乙方负责定期巡检(每月不小于8次)、维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破损设备及时更换以排除安全隐患。在服务期内如出现自然损耗及设备自身缺陷致使设备故障、报废,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若因此导致甲方、第三方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1、乙方负责硬化场地与搭建雨棚,充电系统、灭火设备、摄像头的安装、调试、验收、场地测量、日常巡查、安保、维护、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系统升级等事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安装、施工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甲方的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及采取相关措施,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一)、乙方的权责与义务二、权责与义务乙方自行清理安装场地,如需硬化场地与搭建雨棚的,乙方须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实施,相关工程涉及的手续、施工、验收、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负责配电房与安装位置间的主线路安装铺设,确保配电房电缆接驳口或开关接口到充电站指定安装点,乙方应将施工方案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乙方应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施工安装铺设。竣工后,乙方应组织甲方验收,验收通过后设施设备才能投入使用(甲方验收不代表确认乙方施工及乙方设施设备的安装、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9、协议期内,若甲方场地遇政府征收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协议期内,如甲方不再管理本合同所涉小区,或因非甲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管理费、电费按实际发生结算。8、乙方需在运营区域内明显位置布置附合甲方要求的服务场地装饰和指示标识、安全指引、技术操作,规范充电行为。7、乙方根据本条第6项购买的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足以赔偿充电系统设备使用人或其他第三人损失的情况下,剩余损失的赔偿义务仍然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6、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购买产品责任险(保险期间须覆盖合作期),交保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档。使用者使用乙方智能充电系统设备时,如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5、乙方对智能充电系统设备有提供定期维护和软件修正义务,有对甲方工作人员、住户使用者培训及指导的义务。4、乙方投入的智能充电系统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所有,与设备相关的软件解释权归属乙方所有,若相关软件侵犯第三方权益,则一切责任、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委派(身份证号:,电话:)为现场管理负责人,授权其全权负责本协议约定乙方负责的各项工作,并代表乙方签署与本工程相关的文件,接受、服从甲方监督、指导及各项指令。若乙方欲更换上款确定的项目现场管理负责人,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认可。14、如乙方因公司经营不善等原因想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之后方可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需处理好用户退费等工作,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3、乙方应采取技术手段规范车辆正常充电,避免发生小区公共区域私拉乱接充电线路的情况。12、乙方在充电系统正式启用之前将后台帐户交与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11、乙方施工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自身、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0、协议期内,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电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3、甲方有权规范小区车辆停放、正常充电行为,制止住户在小区公共区域私拉乱接充电线路的行为。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1、甲方按现状协助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场地及交流电源接口供乙方设备安装使用。(二)甲方的权责与义务若乙方逾期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拆除、将充电桩和其他设施设备存放至其他场地、进行场地平整,因此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逾期履行前述义务,则充电桩和其他设施设备视为乙方之遗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6、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解除、终止的,乙方须在甲方通知送达后5日内完成所有充电桩及其设施设备的拆除、取回处置及场地平整,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甲方允许乙方的技术人员进入场地进行安装维修、维护工作,甲方视情况配合。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应持有乙方颁发的《临时出入证》和工作证或身份证,严格遵守甲方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做好所使用区域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保障工作。8、在协议期内,由乙方进行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维修保养,但如乙方有违约或被取消经营资格、充电设备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行为、被小区住户投诉/信访达10次及以上等,甲方有权无条件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更换新的充电设施运营方。7、无论何原因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15天内把充电设备和乙方其他设施设备撤走,并恢复原样;如有逾期,则该充电设备、其他设施设备均视为乙方之遗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仅协助为乙方提供安装场地,对乙方充电设备、灭火设备、摄像设备的使用、充电设备保管、充电设备安全,、第三方安全责任以及因该等充电设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负全责。5、甲方在设备安装期间,有权安排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可以为乙方设备安装提供协助,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甲方发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维修。4、甲方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对故障设备维修,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没有进场维修,或者20日内没有完成维修,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将故障设备在5日内撤走,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故障设备撤走,则该故障设备视为乙方遗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人为破坏,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调查相应责任人。
乙方在甲方小区投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数量共计台,具体安装位置安装数量如下:四、安装数量及分布情况合约期限共3年,自2022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止。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始进场施工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三、合作期限10、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甲方小区管理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进行及时有效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效果,甲方有权停电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月充电收益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且因此所引致的一切纠纷、损失、法律责任等概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小区 组数(组) 数量(个) 备注
德荟花园
4.支付方式:电度表由甲方安装,每两个月抄表结算一次,双方确认,乙方在次月的15号前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电费。电费开票税率为13%,管理费开票税率为6%。电费与管理费分项目单独开发票。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协议期限内无任何违约,且缴清一切费用后,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就乙方应承担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电费:按电表实际度数缴纳电费,单价按国家电价标准收取。1.管理费:协议期内,乙方采用“管理费=元/度*用电量”方式,根据实际产生的用电量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五、管理费、电费及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后期对快递柜数量增减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保密义务甲方账户如有变动,需提前告知书面乙方,否则因甲方账户错误,造成影响,乙方概不负责。甲方收到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棠德支行账户:3602072309000018129户名: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5.甲方结算账户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合作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签约。1.本协议签订之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协议补充、变更、终止及解除3、除用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的用途之外,任何一方任何时候均不得使用对方提供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提供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2、未经商业秘密所有人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方提供的商业秘密,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他关联公司或员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方提供的商业秘密。1、甲乙双方同意严格控制与管理对方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及商业秘密,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商业的安全(不流失、不失控、不披露)。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合法途径为公众所知悉止。
附件:1、廉洁协议书;5.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5.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七、协议生效及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争议解决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以下无正文)3、乙方委派现场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消防安全责任书;
乙方:甲方: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廉洁协议书附件1日期:日期:电话:电话:
(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投资并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投资并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廉洁建设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
(三)不准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乙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达成利益默契;(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一)贯彻落实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与乙方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室举报。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一)甲方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第四条相关责任(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反映)。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受理部门:纪检室;举报电话:020-38939341;举报邮箱:cywyjjs@163.com;举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越秀财富世纪广场301房自编之一A号。(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本廉洁协议书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六条协议书份数(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一)本廉洁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第五条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三)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发生行贿行为,经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或甲方纪检机构查证属实,甲方对乙方实施3年的市场禁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为自行车充电桩项目的消防及安全生产责任人(联系电话:,对该项目的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下属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一、安全职责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层级责任,促进规范化管理,有效预防火灾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小区安全运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消防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附件2年月日年月日
(三)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二)确定区域的安全风险点,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监督,确保不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一)贯彻执行消防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三、工作措施杜绝火灾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消防及生产安全无事故。二、责任目标
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七)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消防安全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五)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四)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学会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同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作斗争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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