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我单位委托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对年产18万箱爆竹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监测,并自行编制了《年产18万箱爆竹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022年5月24日,我公司根据年产18万箱爆竹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利川市忠路镇八圣村,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17190m2,于2005年11月建成投产,并于2014年完成厂区自动化改造,目前可稳定年产18万箱C级爆竹的生产规模。现有员工65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05年建成投产。我公司于2021年6月委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补充编制“年产18万箱爆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1年8月13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以“利环审[2021]20号”《关于的审批意见》同意项目建设。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5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5.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8万箱爆竹生产线建设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境保护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运营期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除尘废水、地面及工作平台的冲洗废水,污染物以SS 为主,主要成分为氧化铜、铝银粉、镁铝合金粉、硝粉以及硫磺等火药组成成分。生产废水经车间周边集水明沟排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后,循环回用于生产车间冲洗,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2、生活污水
根据现场踏勘,建设单位已建容积为5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施肥,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二)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环节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以及产品试放产生的少量烟尘。
1、粉尘
生产工艺中对原材料的预制、混合均会产生一定粉尘,包括筛选、混合等工艺环节,均为无组织排放。项目主要产尘车间均配有喷雾增湿装置,粉尘在生产车间沉降后,随着地面冲洗水进入冲洗污水中,最终以底泥形式排出,基本不排入环境空气,对周围居民及大气环境影响小。
2、烟尘
产品试放和销毁会产生一定量烟尘,主要为火药燃烧后的颗粒物,属于无组织排放,产生量小,项目地处典型乡村环境,植被覆盖率高,经大气稀释扩散,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小。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机械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长距离的自然衰减、地形阻隔和大面积的绿化林带阻隔消吸声后,本项目可以做到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同时,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小。
(四)固(液)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废纸屑及边角料、化工原材料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含火药类废渣、沉淀池底泥。对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废纸屑及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可外卖给废品收购部,化工原材料废包装物由原厂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集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含火药类废渣、沉淀池底泥为危险固废,建设单位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并与湖北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06-84-0054)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意向协议》,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湖北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无。
2、在线监测装置
无。
3、其他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无废水排放,本次未监测。
2、废气
(1)有组织排放
项目无有组织废气排放,本次未监测。
(2)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项目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地声环境质量良好,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固(液)体废物
本次未检测固(液)体废物。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无“十三五”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无需进行排放总量核算。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
本项目无环境保护污染物去除设施,本次未检测。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2020年利川市环境空气质量统计数据,2020年利川市SO2、NO2、PM10、PM2.5、O3、CO六项基本污染物全部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处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对评价区的补充监测结果,其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水污染物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施肥,无废水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四)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的运行。根据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最近居民处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六、验收结论
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竣工验收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认为本工程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利川市东昇花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利川市忠路镇八圣村
联系人:冉总
联系电话:13402725222
邮编:445400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附件:东昇花炮验收表.pdf
利川市东昇花炮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