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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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玉溪市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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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通海县里山邵合再生资源加工厂新建废钢渣分选加工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海五金产业园区芭蕉村
三、建设单位名称:通海县里山邵合再生资源加工厂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通海五金产业园区芭蕉村,原为云南通海昆通工贸有限公司用地,根据调查该公司对原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目前保留了一个厂房。本项目租用此地块(见附件4租地协议),并利用现有厂房改造成生产车间1#,新建生产车间2#、环保工程、储运工程和辅助工程,形成年处理分选5000吨金属废渣生产规模,主要产品为废旧钢铁、铝、铜、不锈钢、塑料。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38%。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采取洒水降尘,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增加洒水降尘次数;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盥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机械冲洗,污染物以大量的泥沙悬浮物为主,此类废水量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不设置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设备安装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具有间歇性且持续时间较短,且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废弃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以废钢材等惰性材料为主,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里山彝族乡垃圾堆放点。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生产车间废气主要为原料给料、装卸、堆存及厂区道路扬尘,均为无组织排放,原料的给料、装卸、堆存均在封闭车间中进行,本项目不破碎,生产工艺中加水,为湿式作业,设置喷淋装置定期向物料下料口、物料堆存区域洒水降尘;厂区道路扬尘,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降尘,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可回用于生产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道路降尘洒水完全蒸发,无废水产生;湿式降尘用水完全蒸发,无废水产生。
(3)声环境
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生产设备,经采取距离衰减、减震等措施处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包括沉淀池泥沙、初期雨水收集池泥沙、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料;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其中沉淀池泥沙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泥沙定期清掏存于沉淀池泥沙暂存池中,统一收集后外售砖厂;分选结束后石块、橡胶等物质,石块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砖厂,橡胶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回收单位;化粪池、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厂区菜地施肥;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进行分类,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2013年修订)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