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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乐成街道鸣阳路87弄3幢、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虹桥镇振兴西路振兴小区4幢等12宗房产

发布时间:2022-11-30 14:51 浏览次数:146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2-12-03 14:51
  • 地区:浙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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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乐成街道鸣阳路87弄3幢、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虹桥镇振兴西路振兴 详情介绍
乐清市乐成街道鸣阳路87弄3幢、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虹桥镇振兴西路振兴小区4幢等12宗房产 2022-11-30

竞价公告

乐资产权告字【2022】25号

经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乐清市财政局备案,中国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user_id=3383749630;户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物位置

建筑面积约(㎡)

土地使用权面积(㎡)

土地出让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注:起始价已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竞价起始时间

(延时除外)

1

乐清市乐成街道鸣阳路87弄3幢106室

80.59

15.72

22.4

48.35

5

0.1

2022年12月22日9:00至2022年12月23日9:00止

2

乐清市乐成街道鸣阳路87弄3幢306室

83.43

16.27

24.29

55.06

5

0.1

2022年12月22日9:30至2022年12月23日9:30止

3

乐清市乐成街道鸣阳路87弄3幢406室

83.43

16.27

25.35

52.56

5

0.1

2022年12月22日10:00至2022年12月23日10:00止

4

乐清市乐成街道鸣阳路87弄3幢506室

83.43

16.27

24.64

50.06

5

0.1

2022年12月22日10:30至2022年12月23日10:30止

5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302室

58.26

10.94

17.69

32.04

5

0.1

2022年12月22日11:00至2022年12月23日11:00止

6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301室

45.27

8.5

14.23

24.90

5

0.1

2022年12月22日11:30至2022年12月23日11:30止

7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304室

57.90

10.87

17.62

31.85

5

0.1

2022年12月22日14:00至2022年12月23日14:00止

8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303室

50.23

9.43

15.42

27.63

5

0.1

2022年12月22日14:30至2022年12月23日14:30止

9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308室

83.58

15.7

25.43

45.97

5

0.1

2022年12月22日15:00至2022年12月23日15:00止

10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108室

21.41

4.02

5.95

32.57

5

0.1

2022年12月22日15:30至2022年12月23日15:30止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110室

43.72

8.21

12.27

11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506室

38.83

7.29

11.33

26.61

5

0.1

2022年12月22日16:00至2022年12月23日16:00止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507室

14.38

2.7

3.94

12

乐清市虹桥镇振兴西路振兴小区4幢111室

70.40

13.60

16.82

45.76

5

0.1

2022年12月22日16:30至2022年12月23日16:30止

上述标的房屋用途为:住宅;权利性质为:划拨。

标的1:持有浙(2019)乐清市第0027910号不动产权证;

标的2:持有浙(2019)乐清市第0027908号不动产权证;

标的3:持有浙(2019)乐清市第0027912号不动产权证;

标的4:持有浙(2019)乐清市第0027909号不动产权证;

标的5:持有浙(2022)乐清市第0032770号不动产权证;

标的6:持有浙(2022)乐清市第0032744号不动产权证;

标的7:持有浙(2022)乐清市第0032767号不动产权证;

标的8:持有浙(2022)乐清市第0032757号不动产权证;

标的9:持有浙(2022)乐清市第0032751号不动产权证;

标的10:持有浙(2022)乐清市第0032750、0032749号不动产权证;

标的11:持有浙(2022)乐清市第0032775、0032753号不动产权证;

标的12:持有浙(2020)乐清市第0012996号不动产权证。

上述房产分12个标的竞价,请竞买人注意每个标的竞价结束时间,如因竞买人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注:1、上述标的附评估报告,评估实地查勘期为 2022年9月7日。本次评估时标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进行评估,即本次评估价值已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标的物外观、结构、门牌号、面积、装修及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标的相关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交易价款以竞价成交款为准,不再进行补交或退还。

4、委托人在成交之后30天内将房产过户和移交给竞得人,因委托人原因未按时移交标的物或过户造成的相关问题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

5、标的物所在区域就读学校,入学条件等教育问题,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向教育主管部门咨询。因房产面积、过户时间等因素造成竞得人子女无法就读附近学校的,竞得人须自行承担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价格。委托人和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对入学问题做任何担保。特别提醒:标的10和标的11中每个标的均为两套房产捆绑交易,请注意房产面积及两本产权证对入学可能造成的影响。

6、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标的物在产权交易、过户过程中依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应交的税费由委托人和竞得人各自依法承担。

8、特别提醒:标的1、2、3、4均有部分面积处于拆迁征收红线范围内,拆迁征收红线准确划分范围等信息,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若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竞买人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平台软件服务费、委托人应付相关费用、标的再行竞价产生的成交款差额等)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以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有一人报名出价并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竞价前一日16:3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五、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对应标的竞价结束前。

2、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或企业竞买人使用的淘宝账号非企业淘宝账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双方须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价,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4、竞价成交的,竞得人冻结的保证金在缴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将自动转为成交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六、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等。

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入乐清市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专户,并将剩余成交款(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等款项以转账的方式向委托人指定账户缴清(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乐成支行;账号:1203282109049500433)。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收取的竞价服务费缴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营业部;账号:3675 7397 6042),并向淘宝平台支付规定的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

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根据竞价页面成交金额向竞得人收取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价须知)。

2、竞得人在竞价成交之后30天内,凭《成交确认书》及银行进账单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并于办理过户当天交付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腾空、钥匙的交付等)。标的过户、交付具体事宜由委托人与竞得人自行协商办理,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若因标的无法过户,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已收取的竞价服务费不退还。

3、交易结果公布: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col/col1229165452/index.html)公布此次交易结果。

八、特别提醒:

1、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诺自愿放弃就标的瑕疵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主张权利。

2、标的物过户前所产生水、电、煤、物业等欠费的由委托人缴纳。标的物过户后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须自行向相关部门确认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自行了解办理不动产证的具体细节等。竞得人须自行了解标的物产权交易、过户、办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责任、风险及衍生风险等。

4、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使用类型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产生纠纷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

5、标的物因违反规划用途、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等原因产生的政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等费用)和不利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均由竞得人承担,与委托人和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竞价相关文本的确认。

7、委托人及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结束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标的。

8、竞买人在竞价结束前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若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无效或取消其竞得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61662669,0577-61882668,18906633065;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西南附属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B11室

现场看样电话:13587707026;联系人:王先生

中国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 乐清市乐成街道鸣阳路87弄3幢、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77号2幢、虹桥镇振兴西路振兴小区4幢等12宗房产公告(11.28)(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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