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港湾建设集团2022年四季度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第二次公告)
山东港口港湾建设集团拟对以下废旧物资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处置内容:
废旧轮胎、钢筋、模板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表格)。具体数量以实际处置为准!
二、参加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三、参与方式:
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sd-portygzc.com/TPBidder)报名参与本项目,报名成功后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中操作手册。
四、报价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sd-portygzc.com/TPBidder)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提交报价。
五、有关事项
1、CA办理:参与本项目需办理CA,CA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参与本项目的企业及个人尽快办理CA。
2、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具体时间及地点如下:
集合时间 |
集合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022.11.29-2022.12.05 |
日照分公司 |
彭琳 |
18963376565 |
2022.11.30-2022.12.05 |
青岛港工 |
张军伟 |
13210158612 |
2022.11.29-2022.12.05 |
城建分公司 |
张明 |
18963031886 |
现场查看实物请自备安全帽,否则无法入场。查看实物的厂商请提前一天与看货联系人联系,确认具体集合地点及入港事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查看实物且参与本项目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本项目处置标的的现状及瑕疵。
3、保证金:报价人需交纳5万元处置保证金,缴款方式为线上缴纳。保证金退还:未成交报价人,中标通知发出后退还;成交报价人保证金不能抵扣货款,出货完成后退还。成交单位须在公布处置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货,逾期未完成出货的厂商视为违约,项目发起人将追究其违约责任(“保证金”归项目发起人所有),并视其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厂家(个人)自行负责装卸、运输等全部提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由成交厂家(个人)全面负责,成交厂家(个人)在施工管理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提货单位规定的相关安全要求,使用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施工,由于成交厂家(个人)的原因造成买卖双方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成交厂家(个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成交厂家(个人)对实际所购得的实物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成交厂家(个人)承担。
5、开具发票:成交厂家(个人)需开具发票者,在提货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各处置单位明确提出,由各处置单位全额开具13%增值税发票。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港湾建设集团(青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广瑞
联系人电话:16678613866
平台运维热线:4009280095转6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