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技改项目名称: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轻量化悬挂系统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
建设单位: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东侧、拓普汽车配件北侧
企业技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叶凯联系电话:13566399882
监测报告单位:
台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海市伟星光电园11幢401室、501室
电子邮箱:
631350451@qq.com邮编:317000
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0576-85936090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号,主要从事汽车内饰件等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企业于2018年1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汽车内饰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了原临海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文,项目建成后于2019年7月对全厂组织进行了自主验收。目前可年产30万套汽车内饰件,因发展需要,企业利用空置的3#厂房和4#厂房新增加悬挂等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扩建项目总投资约4091万元,利用2栋厂房的建设用地面积约31158m2,主要购置圆锯机、压力机、时效炉、清洗线、车床等设备,采用下料、热处理、清洗、机加工、组装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5万套轻量化悬挂系统的生产能力。目前该项目已经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012-331082-07-02-207438)。
2022年8月企业委托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轻量化悬挂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于2022年8月19日以“台环建(临)【2022】201号”进行了批复。批复内容:该报告表采用的评价依据及标准正确,内容全面,保护目标及保护范围选择合适,提出的污染治理对策切实可行,编制基本符合国家、省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环评结论,同意该项目在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29号实施。
企业委托江苏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和委托浙江清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废气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2022年8月建成,9月投入调试生产,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拟提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监测。企业新增劳动定员100人,现有员工202人,年工作日300天,昼间单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有食堂,不设住宿。
根据相关环保法律的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相关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受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工作,于2022年9月进行现场勘查,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和收集资料,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根据监测方案,于2022年10月19日、20日在企业正常生产且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情况下,对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进行了现场调查监测,于2022年10月27日对雨水天气情况下对雨排口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写了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2年11月11日,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轻量化悬挂系统技改项目环保设施环境保护组织验收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验收监测单位(台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三位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最后形成了验收组意见,后续要求如下:
对监测单位的要求:
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内容,完善附图附件。
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完善雨污分流,进一步加强废水收集和处理,完善废气收集,加强环保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做好废水在线监测,规范废气排气筒采样口设置,提高处理效率,确保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加强厂区危废分类收集暂存管理,及时记录固废台账,危废按要求开展申报、转移、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3、进一步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完善现场各类标识标志,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已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
该技改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一)废水
项目达产后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水淬废水、表面清洗废水、冷却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纳入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水淬废水、表面清洗废水、冷却塔废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集水池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进入临海市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废水为间歇排放,企业委托江苏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建设了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能力为10m3/h。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脱模粉尘、抛丸粉尘、打磨粉尘、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脱模工序在侧方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企业委托浙江清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建设1套废气处理设施,治理工艺为:脱模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设计风量10000m3/h,抛丸工序在密闭进行废气收集,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企业委托浙江清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建设1套废气处理设施,治理工艺为:抛丸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设计风量10000m3/h。企业实际打磨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燃烧废气各个工位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汇总后15米高空排放。根据环评及现场调查,企业实际有食堂,委托东莞市瑞兆和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安装食堂油烟净化器实际为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布局生产设备位置。
(四)固体废物
根据调查分析,项目固体废弃物预测年产生量为269.24吨,其中危险固废52.16吨,企业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3#厂房东部,主要用于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的临时贮存,面积约30m2,依托并扩建2#厂房北侧的危废暂存间,主要新增污泥、废原料桶等的临时贮存,扩建后面积约150m2,危废贮存间门口设置挡水坎,地面设置渗滤液收集池,地面渗滤液可自流至收集池;地面、墙裙和渗滤液收集池内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并采用环氧树脂防腐。企业已与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台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合同》(见附件4),企业产生的危险固废:含油金属屑、废乳化液、废槽渣、废槽液、废脱模剂、废油、污泥、废液压油、废油桶、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桶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资质号:浙危废经第109号)处理,危险固废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金属边角料、集尘灰、废钢丸、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全部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65号)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本技改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头门港中队)提交书面意见,并注明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22日(20个工作日)。
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拓普验收报告.pdf
拓普验收意见及签到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