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7-3512073(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金水大道492号(341700)
| 项目名称 |
龙南市汇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经开区富康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龙南市汇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 环评单位 |
赣州广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龙南市汇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项目代码:2204-360797-04-05-881027)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47′46.543″,北纬24°50′42.302″,项目占地面积10313.33m2,(15.5亩),建筑面积约为8000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保洁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车间保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过隔油池+油水分离器、沉淀池预处理,处理后达到东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东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桃江。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废气须采取成熟稳定工艺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油液挥发有机废气、制冷剂挥发废气、机动车拆卸、切割、安全气囊引爆产生的粉尘等。废油液挥发有机废气和制冷剂挥发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且应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污染控制要求;机动车拆解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安全气囊引爆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其余少量未收集废气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相关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并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内绿化、强化管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以减小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各车间为边界外延50m的厂界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设施。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安全气囊、其他不可利用废物(主要为碎玻璃、橡胶、塑料、海绵、陶瓷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水性液体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吸油毡、废油液、废燃料箱、废制冷剂、废蓄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镍镉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电路板(含废电容器)、含汞部件、废尾气净化催化装置等危险废物。项目应按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300m2)和危险废物暂存库(300m2)。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风、防雨、防扬散措施,并设立规范的标识牌。危险废物暂存库应做到密闭、地面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 |
| 公众参与 情况 |
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