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号(号) | 20220022046 |
| 项目名称 | 广东恒兆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莞长路198号第7栋第二层6格 |
| 建设单位 | 广东恒兆丰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森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广东恒兆丰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莞长路198号第7栋第二层6格,从事覆铜板的加工生产,年产覆铜板200万片。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磨板水经设备自带的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冲洗废水和浓水回流磨板水处理回用系统,并定期更换滤芯,确保磨板水处理回用系统效率;清洗用水经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噪声采用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方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陈诺在项目运营期间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 公示时间 | 2022-11-23 |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 联系电话 | 23391131、22835880 |
| 通讯地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 初步审查意见 | 1.环评文件未按照《关于广东恒兆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2〕11637号)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2.未明确各原辅材料使用工序; 3.清洗机运行时间、捞渣产生量前后不一致; 4.平面布局仓库的方位错误; 5.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分析不到位; 6.总量控制指标数据有误; 7.生活污水治理工艺去除效率存疑; 8.未明确砂滤、碳滤反冲洗水、RO膜浓缩废水的去向; 9.附图3未明确车间尺寸、层高,遗漏车间现状照片。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