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其它 » 长兴恒辉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900万米、加工化纤丝6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长兴恒辉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900万米、加工化纤丝6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2 17:25 浏览次数:83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2-11-26 17:25
  • 地区:浙江 湖州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长兴恒辉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900万米、加工化纤丝6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 详情介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长兴恒辉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900万米、加工化纤丝6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长兴恒辉纺织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长兴县夹浦镇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

建设性质:迁建

项目概要:企业拟在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租用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集聚网联喷水织机60台、加弹机1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各类纺织面料900万米、加工化纤丝6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

(1)废气:纤维粉尘、加弹废气。

(2)废水:织造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装置等设备噪声。

(4)固废:废丝及废布、原材料包装固废、浮油、收集的废油、废过滤棉、喷淋废液、废加弹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纤维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加弹废气经冷区+水喷淋+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不低于20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

织造废水经纳管后由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企业需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将辅助设备空压机、废气处理收集净化风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独立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在管架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并设置隔离墙,地脚配置减震器,在风机周围设置隔声罩等;生产厂房内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隔基础,做好隔震垫;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合理安排运输和装卸,规范操作,减少撞击和其它人为噪声。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丝及废布、原材料包装固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浮油、收集的废油、废过滤棉、喷淋废液、废包装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相关单位集中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要点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建成营运后又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评简写本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长兴恒辉纺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

联系人:张美春 电话:13706725650

2、环评单位:长兴绿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亮 电话:18657273028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2704C-2

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0572-6238087

八、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 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长兴恒辉纺织有限公司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