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东海之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广东海之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端州区睦岗街道肇庆大道北侧高讯公司园区内综合大楼二楼之五卡 |
建设单位 |
广东海之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肇庆华思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海之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肇庆市安捷电子有限公司,该建设项目位于肇庆市端州区睦岗街道肇庆大道北侧高讯公司园区内综合大楼二楼之五卡。项目用地面积656m2,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项目主要生产电子专用材料--银浆,年产量为7.2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配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粉尘极少,基本沉降于车间,其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VOCs)主要有机载体溶解废气、银浆搅拌废气、银浆轧浆调整废气以及酒精擦拭清洁废气。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过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限值及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肇庆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0-80dB(A)之间。通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各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包装材料主要以编织带、包装牛皮纸、纸箱、胶带等为主,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有滤渣、废弃无尘布、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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