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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拆解处理废弃电器有什么危害?

发布日期:2021-09-24   浏览次数:196
   

51回收网讯

老百姓处理旧家电的方法大多不科学。相当一部分人将旧家电卖给小贩。而一些小商贩回收后,有的会将其拆解―――将有用的金属拿去卖钱,一些边角料则烧掉或扔到水沟中。而一旦拆解不当,会导致其中的放射性和重金属元素等泄漏,严重污染环境。

今年3月,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接群众举报,某镇一村民住宅区内存在非法处理废弃家电问题。该院调查发现,该村居民区内存在两处非法拆解处理废弃家电的场所,占地面积600多平方米,现场堆放大量拆解后的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零部件,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接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开展整改工作并向检察机关回复落实情况。近日,办案检察官与被建议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整改效果,发现两处废弃家电处理场所已经彻底取缔,经被建议单位指导,经营者已将废弃家电全部清运至有回收处置资质的企业。为杜绝类似问题,被建议单位还专门印发方案,开展废品回收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公布整治标准,对辖区内的废品回收行业进行集中摸排整治,建立了废品回收行业污染防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经现场评估,该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情形已经消除,可以终结审查。

该案的办理,推动被建议单位对整个辖区的废品回收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整治一片的效果。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认真办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1、什么是行政公益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非法拆解处理废弃电器有什么危害?

废冰箱、废空调、废电视机、废洗衣机、废电脑中含铅、荧光粉、制冷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暴力拆解和不规范堆存将会对周边的水、空气、土壤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同时对非法拆解人员和周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3、如果您的周围存在非法处理废弃电器电子设备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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